國家衛計委表示,用藥要遵循“能不用就不用,能少用就不多用;能口服不肌註,能肌註不輸液”等十原則(12月11日《揚子晚報》)。
  衛計委提出的“合理用藥十大原則”,出發點甚好。說給公眾聽,自然能提高公眾的醫療素養,但這還遠遠不夠。為何?因為在很多情況下,公眾對用藥的選擇,並不取決於自己,而是取決於醫生。從很客觀的角度來說,當前不少醫生的治病原則,似乎並不符合衛計委這“用藥原則”,那這“用藥原則”不僅要說給公眾聽,更要說給醫生聽。
  調查數據顯示,我國公眾不遵醫囑很普遍。為什麼不相信醫生?原因是多方面的。有的是因為有醫生缺乏醫德,有的是醫療體制問題,在“以藥養醫”的境況下,一些醫生往往會給患者開一大堆藥;再如輸液依賴、機器看病,缺乏人文關懷和交流……
  正因為現實中看病難、看病貴、服務態度差等現實問題,才給了張悟本這些“大師”們生存的空間。此外,一些權威健康專家的說法也往往自相矛盾,今天說多喝水好,明天說不是口渴最好不要喝水;今天說蔬菜水果要多吃,明天說蔬菜水果要適量等等,弄得人一團迷糊,對醫療常識的理解更加凌亂。最後,只好跟著自己的感覺走,形成一整套專屬於自己的醫療“常識”,至於這科學不科學,看運氣吧。
  從這個角度來說,要談合理用藥原則,要讓患者知識普及,更必須先讓醫生從心底裡自覺接受,樹立受人尊敬的醫德和敬業精神。
  (雲南 龍敏飛)  (原標題:“用藥十原則” 更要說給醫生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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